江西省采取七项措施,加强
记者从江西省食品安全办公室获悉,这七项措施主要包括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排放行为、强化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监管、加强散装食用油检查和抽检、全面取缔非法加工黑窝点、开展集中侦办"
江西省要求,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排放登记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须送有资质的单位收运,禁止直接外排含过量油脂的污水。收运处置单位需建立收集处置台账,详细记录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严厉打击分离、转运、提炼废弃油脂的行为。加强对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残渣油脂监管,严防非法使用。
同时,规范流通环节散装食用油经营行为。从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规范经营散装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小作坊、集体食堂、小餐馆、火锅店等单位食用油监督检查,重点查看进货、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来源、价格、标签标识情况,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依法查处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以城乡接合部、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取缔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作坊、黑窝点。对涉嫌犯罪的立案侦查,迅速抓捕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每一起案件坚持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全面查清,努力做到全环节侦破,彻底摧毁犯罪利益链。
记者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