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食品用塑料袋吉林省未接到不合格通知

百检网 2021-11-15

    东亚讯(助理记者 佟佳赂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 抽查结果显示,塑料袋产品近1/3不合格。本次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48家企业生产的355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抽查结果显示,有23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产品标识、*小厚度和印刷质量是造成不合格的主要问题。

    本次抽查还对113批次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的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显示,有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塑料袋需印有QS标志,方可作为食品用塑料袋使用。"吉林省质监局表示,我省并未接到食品用塑料袋批次不合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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