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
执法检查组的报告中提出,目前我国
为使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切实担负起“负总责”的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要加强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估,并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指出,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要控制和解决在基层。建议按照
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的报告中提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报告建议,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缺失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和监管,激励和规制企业依法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