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举报食品违法 案值上万给重奖
我省确定
为加强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工商局拿出100万元设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用基金。昨日出台的《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案值给举报人奖励。《办法》从2011年6月16日开始执行。
举报范围是什么?五种举报可获奖励
《办法》中确定,举报人举报无证照销售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食品;流通环节非法添加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流通环节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均在奖励范围。
举报方式有哪些?方式多样可以匿名
举报人可通过12315电话举报,也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以匿名方式举报的,举报人应设置6位举报密码。举报人通过华商报社举报的案件,由华商报社转给工商部门,经调查属实也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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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金有多少?上不封顶*低百元
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按案件案值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案值不足1000元的,奖励300元;案值1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奖励500元;案值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奖励1000元;案值10000元以上的,给予重奖。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但法律法规无罚没处罚条款或法律法规虽有罚没处罚条款,但因多种原因对当事人无法实施罚没款追缴的,《办法》明确,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影响程度,给予**举报人100~500元的奖励。
如何领取奖金?一个月内申请领取
举报人须在接到领奖通知一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案件查处机关申领奖励资金。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逾期不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匿名举报人凭举报密码领取奖励资金。
对于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案件的,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奖励资金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由发放机关视情况决定。同一案件被多次举报,以**举报时间为准,奖励**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有直接作用的也可酌情给予奖励。
哪些情况将追责?通风报信将受重罚
《办法》明确要求,执法人员违反规定使用奖励资金,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还明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励资金的;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实查处的;因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同时还要求,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于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陈思存 实习记者 雷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