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过期枣事件:遭查处商家玩沉默 消费者感叹弱势

百检网 2021-11-15

    6月9日下午,昆明官渡工商局向记者通报了他们对辖区内家乐福超市世纪城店出售过期红枣的查处情况。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科长王轩他们调查发现,该超市共有11袋问题枣上架,并且是工作人员在撤架后重新放上去的。

    撤架后的金丝红枣被重新上架

    王轩说:"家乐福世纪城店在平常的清查中已经将过期的食品下架了,有11袋金丝枣,由于工作人员看见货架上的空的,就没有细看,就将已经下架的红枣又放到货架上去出售,消费者去买的时候买了一袋,已经是超过保质期了"

    而在当天,购买到过期金丝枣的张先生又多次电话询问了事件进展,他希望各方面的处理和反馈能够更及时一些,很期待相关部门以后能够雷厉风行的处理投诉。

    他说:"我对他们的感觉是没有及时和消费者沟通,我感觉他们不主动,没有去掌握**手信息和资料,在你们这投诉了,挂了号了,已经登了记了,就好像是接到了命令,马上去完成任务,你得有这样雷厉风行的感觉"

    该店将被处获2000到50000元的罚款

    王轩则表示他们局已经对此事立案,在本月之内将对该超市下发处罚决定书并把处罚结果告之消费者。

    王轩:"我局将对家乐福世纪城店进行约谈,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于家乐福世纪城店出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我局将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他出售的货值不到一万元,将对其处于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到处罚决定书下来以后我们告诉他处理结果"

    超市对临期食品应做醒目提示

    那么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王轩则告诉记者,官渡工商局将对辖区内超市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并监督过期食品的处理过程:"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检查临近保质期和保质期届满的食品,督促商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以区别其它食品,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处理情况。"

    消费者感叹自己仍处弱势

    6月9日,记者多次拨打家乐福相关负责人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对于商家的沉默,张先生觉得目前消费者仍处于弱势地位 :我们消费者是个弱势群体,想要维权保护 自己成本很高,违法的成本很低。"

    而其他几位消费者也同样表达了对食品安全和投诉维权等问题的无奈和担忧。

    消费者:"超市里面有的食品包装都已经坏掉了,他们自己也不减,找人家的麻烦人家会以为你是不是穷疯掉了,为一两块钱还这样唧唧歪歪的。"

    消费者:"太麻烦了,说不定路费就够去拿一个东西了,吃一点小亏嘛以后就不去这里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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