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做好
高度重视,强化监测预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盐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及时启动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切实组织落实好当前盐业市场供应和稳定工作。盐业、经贸、工商、物价、交警、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食盐市场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市场信息工作。各级经贸、工商、物价、盐业等部门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跟踪食盐市场供应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其他有关商品的市场保障工作。
加紧生产,强化调运。省盐业公司要组织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保质保量地进行24小时加班生产,加强食盐的分装配送工作,增加小包装食盐的市场供应量。各级盐业公司要有效调度运力,增加运输车辆,加班抢运装卸,快速配货,确保大中型超市食盐不断档不脱销的同时,组织加大对城区和农村各小型零售网点、学校和大型企业食堂的供货力度。交警部门要配合做好运盐车辆的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给予"绿色通道"特殊通行许可,确保食盐及时、顺畅地运送到各零售企业。
加强市场巡查监管,确保食盐供应稳定有序。各级工商、物价、盐政等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对少数扰乱食盐市场秩序、哄抬食盐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及时严格依法查处。对发生抢购现象比较严重的县市大中型超市实行食盐限售,有关部门和经营企业要组织人力,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在批发环节严防食盐非法倒买倒卖和无计划外流。同时,加强对市场上销售的食盐质量抽查,防止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
做好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各设区市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个别抢购现象比较严重的县市,要通过本地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等新闻媒介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各级公安部门对个别恶意散布谣言、扰乱市场秩序者,要依法严处。
落实库存,增加储备。要进一步提高小包装食盐的储备量。对已经动用的库存食盐,要及时补充,确保库存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