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3日,人保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一季度有7个省已对*低工资
中国新闻网4月23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一季度有7个省已对*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其中月*低工资标准*高档平均提高幅度达到17%左右,2010年还有20个省计划适时调整*低工资标准。
尹成基表示,根据*低工资制度的规定,*低工资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消费水平和物价等因素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去年因为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各地暂缓调整*低工资标准。我国总体经济形势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出现了企稳向好的回升趋势,今年一季度情况比较好。根据这些情况的变化,特别是消费物价增长的情况,今年一些地区开始着手调整当地*低工资标准。
尹成基介绍,一季度有7个省已经对*低工资标准作出了调整,其中*高档平均调整幅度达到17%左右。据了解,还有20个省计划将在2010年适时调整*低工资标准。调整*低工资标准对于提高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收入还是有很大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