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工商市字〔2010〕58号文——《
通知要求在此次专项整治中,突出三个重点: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比较严重的重点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检查各类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重点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其中,强化
各地工商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赋予的执法手段,积*组织开展农村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同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
*后,工商总局的通知对本次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主要包括: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
(三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实效。
(四加强协调配合,促进齐抓共管。
(五强化督查指导,狠抓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