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负责人周洪江表示,“这几年在诉讼过程中,别的企业没有和我们讨论解百纳授权使用问题,张裕企业不是搞对抗的企业,我们仍然坚持大家面对、正视历史、面对现实,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来进行沟通,张裕始终会听从这样的安排。”
张裕的法律顾问黄义彪认为,一审判决只是要求商评委重新裁定原告提出的“商标争议请求”,并未直接判定商标争议双方谁输谁赢,更没有涉及2008年5月商评委做出的撤销商标局维持“解百纳”商标注册的决定,“解百纳”目前仍属于注册商标。
周洪江表示,“解百纳”通过张裕几代人的努力,及近年来巨大的市场投入,已走出**行销欧美等28个国家,被法国国际食品和饮料展览会(SIAL评定为30个“全球葡萄酒**品牌”之一。可以说,“解百纳”是当之无愧的“民族的品牌,国家的财富”。
“解百纳”官司打了8年,8年对于高速成长中的中国红酒行业来说是不短的时间。红酒行业观察家称,商标之争让张裕与红酒行业其他企业之间耗费大量财力和精力。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虽然说对于提升中国企业的商标意识具有积*意义,但这样的“内耗”无论怎样都应当尽快了结。除了你争我夺之外,换一种思维解开“死结”,未尝不是一种折衷的选择。张裕提出,在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前提下与各方和谈,让我们在这漫天硝烟中,看到另一种“解套”的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