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舒均 实习生李怡君位于新洲阳逻的武汉市金吉旺食品厂,用
该市民称,2008年1月,该厂因涉嫌生产劣质的“人参蜂蜜”等饮品,被新洲工商分局平江工商所和新洲质监分局查处。当时,两家执法部门均表示,对该厂的违规问题将严处。现在该厂又曝露出同样问题,同样是涉嫌生产劣质产品,这让人不得不质疑执法部门的监管是否得力。
昨日,记者向平江工商所和新洲质监分局求证,得知在2008年1月17日,武汉市金吉旺食品厂确实因大肆生产假冒伪劣的“人参蜂蜜”、“枣花蜂蜜”、“紫云英蜂蜜”,被查处(本报曾于2008年1月17日、18日报道。
记者还了解到,在2009年1月,该厂涉嫌侵犯专用商标,被新洲工商分局查处。
平江工商所的负责人介绍,2008年1月,该所的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厂的各种经营证照齐全,但擅自改变了经营场所。根据相关法规,该所只能对其进行罚款处理。现在,该厂又出现同样的问题,该所仍只能对其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涉及产品质量的问题,由质监部门监管。
新洲质监分局的有关负责人说,今年该厂又曝露出食品质量问题,他们仍在深入调查,弄清问题后将严处。目前是责令该厂停业,追回外销的产品,暂扣厂里的产品和机器设备。
2008年1月,该厂大肆生产劣质产品,质监部门如何处理?该负责人称,当时销毁了该厂的全部产品,并罚款2万多元。
不少市民认为,正规食品厂大肆生产劣质产品,执法部门却不取缔该厂,是对老百姓的健康和权益的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