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
1990年7月28日由卫生部颁布的《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是指在我国新发现、新研制(含新工艺和新技术或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参考加拿大、欧盟定义中对“新品种”、“新工艺”的牢牢把握,《办法》对定义进行补充,明确其内涵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从单一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食品或成分;因采用新工艺生产的导致原有成分或结构发生较大改变的食品或食品成分;其他符合新资源食品要求的食品或食品成分。
1994年曾是新资源食品报批高潮,当时的审批分试生产和正式生产两个阶段。当时的立法思路是,既然是新资源食品,应先在小范围人群中销售、食用,如无问题再正式生产。但研究认为,作为食品,一旦上市必须保证安全。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因此没有所谓的试生产。
1996年做为分水岭把新资源食品的申报划分两个阶段。1996年的新资源食品具有低水平、重复性的特点,高科技产品微乎其微,其跟风现象严重,且都是以产品为对象的重复生产。1996年《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出台到2001年,卫生部没再审批过新资源食品。自1996年至今,卫生部一共只批准了大约几个十新资源食品。
2007年卫生部颁布了第56号令《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包括: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根据*新的新资源食品概念描述,可以进行以下解读:**类,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具体来说,是指以前我国居民没有食用习惯,经过研究发现可以食用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物质。动物是指禽畜类、水生动物类或昆虫类,如蝎子等,植物是指豆类、谷类、瓜果菜类,如金花茶、仙人掌、芦荟等,微生物是指菌类、藻类,如某些海藻。第二类,以前我国居民无食用习惯的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出来的食品原料,具体包括从动、植物中分离、提取出来的对人体有一定作用的成分,如植物甾醇、低聚糖、糖醇、氨基酸等。第三类,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例如加入到乳制品中的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等。第四类,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食物原有成分或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例如转基因食品等。规定涉及上述材料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需作为新资源食品进行申请。
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新颁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后,1990年7月28日由卫生部颁布的《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2002年4月8日由卫生部颁布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我国新资源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和审批
危险性评估,是指对人体摄入含有危害物质的食品所产生的健康不良作用可能性的科学评价,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的描述、暴露评估、危险性特征的描述四个步骤。
卫生部新资源食品专家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负责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工作。评估委员会由食品卫生、毒理、营养、微生物、工艺和化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根据以下资料和数据进行安全性评价:新资源食品来源、传统食用历史、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主要成分及含量、估计摄入量、用途和使用范围、毒理学;微生物产品的菌株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致病性或者毒力等资料及其它科学数据。
新资源食品审批的具体程序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卫生部对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以名单形式公告。根据不同新资源食品的特点,公告内容一般包括名称(包括拉丁名、种属、来源、生物学特征、采用工艺、主要成分、食用部位、使用量、使用范围、食用人群、食用量和质量标准等内容;对微生物类,同时公告其菌株号。
卫生部监督局*新拟批准新资源食品
2009年9月23日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低聚异麦芽糖、地龙蛋白、发酵乳杆菌(菌株号GM090)、牛奶碱性蛋白、乳矿物质、盐藻为新资源食品。
(作者:中国发酵工业协会低聚糖协作秘书处杨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