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韩国驻华使馆照会国家
记者了解到,2005年10月21日,韩国
2007年8月,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努力下,韩方同意将携带卫生证书的中国泡菜的抽查检验比例从100%降低到20%。2008年1月7日,按照双方达成的共识,韩国再次降低对我国输韩泡菜的入境抽查比例,恢复到10%的常规抽查比例。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泡菜对韩出口20.2万吨,货值1亿美元,均没有出现携带寄生虫卵问题。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虽然历时两年多的中韩泡菜事件*终得到圆满解决,但国家质检总局还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对内加强管理,对外加强交流与合作,确保我国输韩泡菜贸易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