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剂标识别让人雾里看花

百检网 2021-11-15

   据有关报道,近日杭州两名年轻人因得知可乐和雪碧饮料中的“苯甲酸钠”为防腐剂,便以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为由,将生产商告上了法庭。两名消费者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连日来,记者在杭州市商场和超市发现,许多食品包装只标识防腐剂成份学名,却未标出“防腐剂”三字,大部分消费者表示防腐剂标识需更“便民”些。

    十余名消费者均表示不知

    在记者走访的一些超市中,饮料、蜜饯和调味品等大量食品多含有防腐剂成分,但包装上只标识出了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丙酸钙等化学成分学名。

    “你知道这是防腐剂吗?”在市区八七路、九二路等三家超市,记者随机询问了15位消费者和4名导购员,竟无一人答上来。一位带儿子正在购买某品牌果冻的女士指着果冻上的“山梨酸钾”说:“可能是一种果酸吧”。当得知这是一种防腐剂成分时,她表示:“早知道这是防腐剂,以后就少买了。”

    按标准添加防腐剂可放心

    据了解,早在2001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发布了消费警示,指出食品中的“防腐剂”关系健康。

    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国允许使用的食物防腐剂有30余种,但都制定了GB2760-86等国家标准。对食品防腐剂的使用范围和用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同时还明确规定,防腐剂在使用上应该符合毒理安全性、无致癌性和定量方法等8个条件。

    如何正确认识食品中的防腐剂?有关人士认为,防腐剂除了防止食品变质外,使用不当还会有一定副作用。

    不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此类食品包装上未标明婴幼儿、孕妇或某些疾病患者等特定人群忌食,均可放心购买食用。”市卫生所王先生也表示,食品生产产家在推出某类含有防腐剂成分的食品时,都会送到质检和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验,经审定合格后方可上市,有关部门也会定期到商场进行抽检。

    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难界定

    关于食品包装上是否应明确标识防腐剂一事,记者咨询了市质量监督所有关人士。据介绍,为便于监督与管理,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食品生产厂家必须在食品包装上注明配料的学名,但是否应在相关成分上注明“防腐剂”三个字并无硬性规定。

    市工商局法制科林科长认为:“如果一些食品生产厂家弄虚作假,在含有防腐剂成分的包装上注明‘本品不含防腐剂’等字样误导消费者,那肯定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有关规定没有明确要求防腐剂不能写学名,所以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好界定。”

    而据有关报道,上述杭州两位青年所坚持的观点是:“消费者获取的信息不仅应该真实,还应充分有效,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对商品有正确和充分的了解,才能表达真实的消费意愿。”“既然标注出了学名,能否再‘亲民’一些,把‘防腐剂’三个字也一道标出来,如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明确写明‘含防腐剂:XXX、XXX’,并标明所使用剂量。”采访中,大部分消费者如此表示。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