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不同散装食品须区分销售

百检网 2021-11-15

        早报讯(记者姚炳辉超市里,不同生产日期的糖果、糕点等散装食品通常堆在一起销售,要不仔细查看的话,根本不知道是否超过保质期。今后,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变。近日,商务部发布国内**《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散装食品,应将不同生产日期食品区分销售,先进先出,并明确生产日期。

 
  《规范》指出,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区分销售,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早生产日期和*短保质期限。

  然而,记者昨日在市区多家超市看到,果冻、月饼、糖果、糕点等散装食品,都按种类放在一处混合销售,但同一处的食品,包装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却不尽相同。顾客购买这些食品,不仔细挑选的话,无从选择*近生产日期的食品。

  按照《规范》要求,由生产者和超市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食品的保质期应严格遵守相关卫生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在超市里,不仅销售厂家生产的包装食品,还会经营各种美味可口的自制食品。但这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超市可能销售隔日不新鲜的食品。

  为了确保消费者能享用到新鲜、安全的食品,该《规范》明确规定,超市自制的生鲜产品,如可以直接烹调的配菜、熟食卤味等保质期不得超过当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内处理销毁,不得退货或者换货。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