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求检测
尹先生告诉记者,7月7日上午,他在三亚市解放三路一小卖部买了一瓶“康师傅”绿茶,当他欲打开饮用时却意外地发现,这瓶“康师傅”绿茶里有一大块杂物。开始他以为是茶叶,后来经过仔细观察后,发现该杂物不是茶叶,而像一块塑料袋。那么是不是该瓶装绿茶已过保质期而导致该茶产生了杂质?可是当他看了该绿茶后,却发现该瓶装绿茶的生产日期是20060612,保质期为一年。
由于“康师傅”绿茶口感好,价钱也不贵,而且是国内的知名品牌,质量标准和卫生指标也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因此他每天都饮用“康师傅”绿茶,而且一喝就是3年。可是当他这次发现未开封“康师傅”绿茶里竟然会有火柴盒大的“塑料袋”后,心里不由怀疑该绿茶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指标是否真的过关,同时也怀疑这3年来,“康师傅”绿茶是否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在一系列的想法之后,他找到了三亚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并想让相关部门检测这瓶“康师傅”绿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厂家:愿赔500元私了
然而,厂家的代表只愿与他私了,并不愿意拿这瓶“康师傅”绿茶去相关部门去做检测。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康师傅”绿茶三亚的负责人曾先生。当曾先生听明记者的来意后,**肯定这瓶“康师傅”是该厂家所出的真品,而且还未开过封,至于瓶内的杂质是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对于尹先生欲拿该瓶“康师傅”绿茶去检测,曾先生表示,他们已非常诚恳地向尹先生道了歉,而且也愿意赔偿尹先生500元,但尹先生不接受,非得要求他一起去向相关部门检测。
曾先生告诉记者,按国家消法有关规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厂家应赔偿消费者2倍的赔偿。也就是说,像尹先生的这种情况,厂家本可以赔偿他2瓶“康师傅”绿茶就可了决此事,但厂家考虑到尹先生是“康师傅”绿茶的忠实消费者,况且他也没有喝过该瓶“康师傅”绿茶,对他的身体并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所以才赔偿他500元钱私了此事。但他不同意,一定要去检测,并通知各家媒体。“真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曾先生无奈地说道。
消委会:我们已介入调查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三亚市消费者委员会一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消费者委员会也接到过一宗“康师傅”绿茶内有杂质的投诉案,消费者也曾要去相关部门做检测,后因高额的检测费而不了了之。*终,在消委会的调解下,经销商赔偿消费者一箱绿茶而了决此事。此次“康师傅”绿茶内再次惊现杂质物,消费者要求对此进行检测,但厂家的代表不同意,而是要求拿该瓶“康师傅”绿茶回厂家做检测。对此,消委会今后将会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投诉作为重点来处理,并联合相关部门和媒体进行监管与曝光。
随后,该负责人拿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记者看,其中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目前,三亚市消费者委员会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