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布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还有建设部发布的《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
其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主要是从公共场所的共性层面对各类公共场所进行要求,并没有针对性的对游泳池提出要求。《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主要是在卫生管理和卫生操作程序上进行统一的规定。《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和《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主要针对水质卫生要求。
建设部于2007年3月8日批准发布了《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城镇建设行业标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游泳池池水水质基本要求
2.1池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2.2池水中不含有病原微生物。
2.3池水中所含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游泳池池水水质检验项目及限值
泳池用水检测项目:
浑浊度、PH值、尿素、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臭氧(采用臭氧消毒时)、水温、溶解性总固体、氧化还原电位、氰尿酸、三卤甲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