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74号公告:医疗器械电磁兼容行业标准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强制实施。同时根据国药局办公室关于YY0505-2012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实施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12]151号):
1、自2014年1月1日起,首次申报注册的第III类医用电气设备,在注册申报时应提交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2、自2015年1月1日起,首次申报注册的第II类医用电气设备,在注册申报时应提交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第I类医用电气设备,在注册申报时应提交包含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安全性能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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