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在基于EN 60335-2-98:2003上对外发布了新的修订版标准EN 60335-2-98:2003/A11:2019,并将于2020年4月16日正式生效。
标准变更的主要内容:(备注:特别留意括号内容)
1. 欧洲标准需要考虑器具可能遇到的合理可预见性的危险,但不包括儿童玩耍器具;0-3岁婴幼儿使用;3-8岁儿童在没有看护下的使用以及弱势群体(身体能力有严重缺陷)的使用。
2. 增加四个名称的定义:超声波加湿器、离心式加湿器、蒸发式加湿器、蒸汽式加湿器。
3. 对超声波或离心式加湿器,增加标志如下图(标识的*小高度要求为12mm)或类似文字“Clean the water tank every three days”(文字的*小高度要求8mm)。(大多加湿器都是超声波,需要施加该标识)
4. 说明书增加如下内容:
l 如果器具使用了如上2个标志,说明书中需要解释他们的意思;
l 增加高湿会促进生物体生长的警告;
l 增加了不允许加湿器周围区域变潮湿的警告,以及如果变潮湿该如何采取行动;
l 增加了器具不使用时不能留水在水箱中;
l 对超声波和离心式加湿器,增加了当水不更新和水箱每3天不进行合适的清洁,
l 对未提供抗菌功能的超声波加湿器和离心式加湿器,增加了水箱清洁要求相关的内容;
l 对蒸汽式加湿器,增加了要求产品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蒸汽和沸水可能引起灼伤的警告。
5. 结构上增加了如下要求及相应的章节:
l 22.Z101没有配置特定抗菌功能的超声波或离心式加湿器的水箱,与水接触的每个内表面都应易于触及以便于清洁;(对于口径很小的加湿器,需要整改结构)
l 22.Z102没有配置特定抗菌功能的超声波和离心式加湿器,自上次加注后*大间隔3天后,每次通电,器具应能发出听觉和视觉指示。指示应一直保留到用户采取措施(例如,用新鲜水清洁并注满容器或重置警报器)为止;(目前在做产品一般都无抗菌功能,需有听觉和视觉指示,例如:指示灯和声控)
l 22.Z103对于具有特定抗菌功能(例如,通过构造,化学添加剂等)的超声波和离心式加湿器,制造商应提供声明以及支持文件,以证明抗菌功能的有效性;
l 22.Z104器具的结构应防止
新标准的影响:
潮湿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