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修订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新标准更加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并与我国饮用天然矿泉水行业实际高度吻合。
与GB 8537-2008版《饮用天然矿泉水》相比,新标准主要修改原料要求、部分感官要求、部分限量指标以及部分微生物指标,其修订特征如下:**,删除部分指标要求,如矿泉水源水中锰、耗氧量要求以及界限指标中碘化物指标,新标准不再涉及。其次,对耗氧量指标下调,主要是考虑天然矿泉水的深层地下水不易受有机物污染,此举有饮用天然矿泉水行业调查数据支撑。第三,对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要求及采样规定,并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基本协调一致。第四,将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修改为5个样品均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