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45-2013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标准样品和二硫化碳均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学品,溶液配制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器具。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卤代烃的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氯苯、苄基氯、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反式-1,2-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1,2-二氯丙烷、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溴甲烷、1-溴-2-氯乙烷、1,2,3-三氯丙烷、 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四氯化碳、六氯乙烷等21种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10 L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03~10μg/m3,测定下限为0. 12~40μg/m3,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卤代烃经活性炭采样管富集后,用二硫化碳(CS2)解吸,使用带有电子捕获检测器(ECD)的气相色谱仪测定,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干扰和消除
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卤代烃时,环境空气中苯系物、正己烷、乙酸乙脂和环己烷不干扰测定。
5试剂和材料
5.1二硫化碳:色谱纯,在方法推荐条件下经气相色谱检验无干扰峰。
5.2标准贮备液:取适量色谱纯的挥发性卤代烃配制于-定体积的二硫化碳(5.1)中,具体浓度见表1。也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5.3标准使用液:用二硫化碳(5.1)将标准贮备液(5.2)稀释10倍,配制成标准使用液,临用现配。
5.4载气:氮气,纯度99.999%。
5.5无水硫酸钠:经500℃烘烤4h后置于干燥器中备用。
6仪器和设备
6.1气相色谱仪:具电子捕获检测器(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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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645-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 气相色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