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说明(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一、报检流程
填写检验申请单→提交资料和样品→受理报检→资料初审→签发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工作联系通知单→检测及评估→签发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和SDS及标签审核。
二、必需提交的资料
1.检验申请单
2.申请人对其货物的成分声明(参考附件1成分声明参考格式)
3.需审核的中文安全数据单(SDS):正本和电子版(参考附件2安全数据单参考格式)(中文版)
4.需审核的货物的内外包装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本和电子版(参考附件3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例)
5.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
1、所有资料(除营业执照外)均要求为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印章。
2、中文安全数据单和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一式二份,电子版为可编辑性文本。
3、对于没有危险信息公示标签和/或安全数据单的报检人,可申请由实验室进行编制。
三、送检样品数量及其管理
1.送检样品为固体,需100克(如该样品需做固体燃烧速率试验的,需样1kg);
2.送检样品为液体,需150毫升(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需样3.5L);
3.送检样品为气雾罐或烟雾剂,需6~8罐未开启过的全新样品;
4.不确定送检样品的数量或特别贵重样品时可先与我们联系;
5.送检样品包装(或瓶)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6.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申请单备注栏上说明)。
四、收样地址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子公司收样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工路19号六楼602,邹工,
有需求的企业有其他咨询,可以与我们先联系。
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