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2016年12月12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4129号公告,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即日生效。主要变化是:增修订氰乃松等8种农药25项残留容许量,以及增订农药莫多草的残留定义。
除水果外,其他产品修订如下:
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2016年12月12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4129号公告,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即日生效。主要变化是:增修订氰乃松等8种农药25项残留容许量,以及增订农药莫多草的残留定义。
除水果外,其他产品修订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