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发布对中环联新、南京国环等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1、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编制的报告书主要存在噪声预测未给出主要敏感点的等声值线图、遗漏金乡化雨饮用水源地等敏感保护目标等问题。
2、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编制的报告书主要存在噪声现状监测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生态和噪声防治措施不完善、未评价对名泉的影响;遗漏旧县-苑庄地下水源地准保护区和隧道口及顶部村庄等敏感保护目标等问题。
3、对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及报告书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限期整改六个月。
4、对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报告书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限期整改六个月。
6、整改期间全省各级环保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整改前已签订委托合同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