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聚氰胺事情引起了国民对奶粉的信任危机,因此政府更加重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2016年6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共6章49条,将会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管理,并将进一步督促企业科学研发设计配方,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要求,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新办法被称为史上*严的奶粉新政,具体严格在哪些地方?
**,新《办法》实施注册制。参照药品管理,明确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申请注册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研发与论证报告和充足依据。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二)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三)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四)产品配方研发报告;(五)生产工艺说明;(六)产品检验报告;(七)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八)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其次,新《办法》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办法的第七条明确指出,申请人必须是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或者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这样可以杜绝部分没有工厂只是贴牌加工的产品。同时,申请人应当具备与所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实施逐批检验。此条对生产企业要求更高,更严谨。
再次,新《办法》对现有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过多过滥的问题作出规范,将会有多品牌多配方产品会被淘汰。权威数据指出,我国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共有近2000个配方,个别企业甚至有180余个配方。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过多、过滥,配方制定随意、更换频繁等问题突出,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因此新办法第九条指出,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当有明显差异,并经科学证实。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每个配方系列包括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这样可以限制配方数量,让群众明白消费,避免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同时,为优化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要,《办法》允许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产品配方。
第四,新《办法》要求规范化标识标签,避免误导消费者。新办法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明确要求,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更不能包含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化的内容。同时,之前标榜的进口奶源等问题, 会有严格规定, 如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应当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这样清晰明了的标签可以让消费者理性的选择产品,避免被误导。
*后,新《办法》细化多种情形和相关罚则,以政策制度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降至*低。
综合所述,新《办法》的出台将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准入门槛,配方、品牌乱象将有较大改善,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环境更加趋于良性,有利于形成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健康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