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信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委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理》(一下简称《办法》)将在7月1日起开始实施,相比2006年发布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办法》在使用范围、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管理方式等方面做了重大调整,对电器电子产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作出具体严格的规范。
根据《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法对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实施口岸验证和法定检验。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门监管的进口电器电子产品涉及品种有计算机、音响设备、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工业电子设备、电池等。广东省中山市是进口电器电子产品较为集中的地区,据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受新规影响的中山进口电器电子产品企业共有300多家,2015年中山电器电子产品进口货值超过3.8亿美元。
鉴于新规对各类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严格、全面的要求,电器电子产品进口企业应对这一新规引起足够重视,对《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对采购环节作出及时调整,尤其是在落实欧盟RoHS(RoHS系指欧盟通过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即《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检测、环保规范等涉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质量控制体系方面。进口企业在和客户签订供货合同时也应尽可能直接比照《办法》的相关要求,并要求把《办法》的检测标准和技术参数列入合同文本。
《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即为电器电子产品。《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类型及其配套产品:1.通信设备2.广播电视设备3.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4.家用电器电子设备5.电子仪器仪表6.工业用电器电子设备7.电动工具8.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9.照明产品10.电子文教、玩具、工美、体育和娱乐产品。有害物质是指电器电子产品中包含下列物质:1、铅及其化合物2、汞及其化合物3、镉及其化合物4、六价铬化合物5、多溴联苯(PBB)6、多溴二苯醚(PBDE)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