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税改是跨境电商行业的“*后一只靴子”,落地将促使该行业洗牌。其实早在去年年底,质检总局发布的《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就被业内称为“命门”的*后一击。
征询意见稿的发布,向社会公众传递了一个关键信息,即网购保税跨境电商进境食品属于进口食品,应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进口食品的监管要求实施监管。
新规参照“食安法”
征询意见稿明确了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经营企业应保证其经营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符合以下要求:被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食品,应来自于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新的食品原料或配料中含有新的食品原料的食品,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注册、备案和安全性评估;有动植物检疫审批要求的,进境前应当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明。
这个定义传递了一个关键信息:通过网购保税电子商务进境的食品按进口对待,也就是说网购保税跨境电商食品属于进口食品。所以困扰了业态很久的跨境食品电商定性问题,得到部分解答,即网购保税电子商务进境的食品,比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进口食品定性监管,新《食品安全法》中对进口食品监管的机制架构也自然嫁接到网购保税电商食品身上。
早前,无论是直邮模式还是保税模式的跨境电商与传统一般贸易相比,都规避了现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食药部门、卫计委、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对进口食品、化妆品的各项前置审查审批、检验检疫和监管要求。所以本细则的实施,也昭示着网购保税进口食品进入政府治理的升级阶段。
质检新规成跨境电商行业“命门”
从品类看,目前保税备货模式下大卖的母婴产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均是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健康的产品,也是未来质检部门监管的重点。
但从企业运营角度上考量,这类产品前置审查审批有时间成本,而电商*大的商业亮点就是便捷快速。所以这是一对矛盾体,如何破解,既考验政府协同的效率,更考验企业智慧。“一旦质检的新规正式落地,这些产品都可能遇到到仓即将过期的情况,大量囤货对企业来说风险*大。”一名来自天津的跨境电商行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如何能够既走捷径又不触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这对于那些体量较大的企业,尤其大型国企来说,可能有一定优势。”
3月,**地方通关系列标准预计将正式发布实施。此标准由深圳市检验检疫局下属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主导编制,涉及3项深圳市跨境电商通关系列地方标准,目前已经顺利通过评审。该系列标准是国内首批针对跨境电商通关检验检疫业务所制定的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公布实施后将对促进深圳市跨境电商规范有序发展、提升贸易通关便利化水平等具有指导性作用。
跨境电商“安内”与“攘外”
相比于形势严峻的一般贸易,作为新兴贸易形式的跨境电商发展可人。尽管在体量上仍然不能与万亿级的一般贸易相比,但是其增长速度却是直线上升。更重要的是,跨境电商为外贸的转型升级提供了一条值得期待的路径:从交易、支付、物流、到信用体系等多方位的互联网化。这*大地提升了贸易便利化程度,同时也降低了国际贸易的门槛;碎片化、小单化、频繁化将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的主要趋势和特点,而拥有大量针对中小外贸企业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中国,无疑在这个领域走在世界的前列。
在税改与质检两大主要监管单位明确跨境电商的政策之后,国内跨境电商在商业模式、监管标准方面基本完成了统一,“攘内”算是完成了。但由于一头连着海外,跨境电商仍然有诸多外部因素需要安抚。
全国政协委员何帮喜在今年两会的提案中便表示:目前,跨境出口电商*易受到国外目标市场的贸易壁垒或者保护政策的攻击,而且没有还手能力,如2015年发生的扭扭车事件、美国黑律所利用中国卖家法律意识欠缺的弱点攻击数以千计的中国电商导致中国卖家网站关停、平台经营账号关停,中国商家往往容易因知识产权违规而受罚,但中国商家自己的知识产权却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严重影响中国对外贸易出口及跨境电商的发展。
“跨境电商卖家为节省成本参与世界贸易竞争,在采购商品时,往往与上游供应商商量不开具发票,导致跨境电商卖家无法提供进项税票,而销往海外的商品,自然也无法无需提供销项税票,因而无法实现完整的对外贸易交易闭环,所以,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结汇。”在调查中,何帮喜。
这不免让记者想起做跨境电商采访时接触到的跨境电商律师“勇哥”。由于在“平行车”出口案中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过法律援助,“勇哥”在深圳成立了自己的跨境电商“朋友圈”,仅一周就人满为患,中小企业家寻求法律援助,抱团发展的需求足以体现出中国跨境电商在国际贸易中的弱势地位。若真要通过跨境电商提供外贸转型路径,改变出口大势,“安外”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