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厂房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二)一般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三)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本条规定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既是针对建设单位而言,也是针对设计单位而言;抗震设防要求系指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审定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
在本条的第二款中,关于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是指地震破坏后有一般影响,在行业规定中通常称为一般工业与民用的建设工程。该款明确规定:对这类一般工业及民用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新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已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应当指出,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是就全国而言的,它体现了抗震设防要求的“共性”和“平均性”;对于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由于其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一般建设工程,即必须采取较低的概率水平来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值得指出的是,对于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现今已不应再采用简单地提高设防烈度的方法,而应采用概率的原则方法来确定其抗震设防要求。目前,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已与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合作,研究确定上述各类建设工程的设防概率水准,并已取得了成果。其中包括:核电、水库大坝、电视塔、大型桥梁、邮电通信、输油管线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房屋抗震鉴定的意义
1、为了贯彻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和财产损失,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并为
2、建筑未经抗震设防或抗震加固。
3、改造、扩建、加层等改变建筑结构,影响整体抗震性能。
4、在使用过程中经过破坏性地震、洪水、风暴、火灾等灾害,承重结构出现局部倒塌、裂缝或抗震能力严重受损的等
房屋抗震鉴定的内容
1、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找出对抗震不利的因素和相关的非抗震缺 陷。
2、调查分析结构体系、主要构件完损性情况、历史改造情况以及建筑物抗震构造措施情况。
3、调查复核建筑物原有荷载和作用,检测建筑物的变形(沉降、倾斜),裂缝及周围环境对主要构件(包括砌体)腐蚀情况。
4、实测建筑各砌体墙、构造柱和圈梁的布置;各砌体砖、砂浆的强度等级;各混凝土承重结构(柱、梁、楼板、楼梯构件)的截面、配筋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混凝土构件的碳化深度及钢筋锈蚀程度,楼面及屋面建筑构造层厚度等
5、对地基及基础的现状进行鉴定和评价。
6、根据建筑改造方案,结合建筑物现状作抗震分析,并对建筑物的整体抗震性能作出综合评价。
7、根据对建筑物做出的综合抗震性能评价,提供指导加固设计的结论建议。
8、其 他未说明项目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