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新的食品接触用材料及制品国家标准
日前,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纸板和纸制品》,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等六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相关现行的国家标准即将废止。以下列举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一些重点内容:
通用要求
1. 食品接触用材料及制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规定。
2. 材料及制品应色泽正常,无异嗅、异味、污物等。
3. 浸泡液不应有着色、异味、异嗅等感官性的劣变。
4.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
橡胶(除奶嘴和食品接触用硅橡胶)
1. 材料应符合附录A中原材料的相关要求。
2. 橡胶及橡胶制品应符合下表规定:
测试项目 | 限量 |
总迁移量 | ≤ 10 mg/dm2 |
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 | ≤ 40mg/kg |
重金属(以铅计)/(mg/kg) | ≤ 1mg/kg |
锌(Zn)迁移量/(mg/kg) | ≤ 20mg/kg |
N-亚硝胺迁移量 | ≤ 0.01mg/kg |
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量 | ≤ 0.1mg/kg |
标签
1. 产品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中的规定。
2. 标签标识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附录的树脂类别在标签、说明书或附带文件中标识材质,聚合物共混物应标识主要聚合物的组分。
3. 如产品含有天然乳胶,应标明“产品含有天然乳胶”。
4. 金属基材应明确标识其材料类型及材料化学成分中的合金、涂层及金属镀层。
5. 食品接触面覆有金属镀层或有机涂层的,应标识镀层或涂层材料。金属镀层不止一层时,应按由外层到内层顺序标出各层金属成分,并以斜杠隔开,如“铬/镍/铜”。
6. 涂层材料及制品应分别标识基材和涂层的材质。
新标准于2017年正式执行,介时所有老标准检测报告均需更新,如有疑问可随时电话联系:万小姐152 0173 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