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哪些房屋需作房屋安全鉴定?
1、房屋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的房屋;
2、房屋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开裂、下沉、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3、改变使用功能、装修改造、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4、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6、政府部门规定及其它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情形。
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①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向鉴定机构领取、涉及司法鉴定由司法单位提交委托鉴定书)。
②产权人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使用人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集体土地上的所有人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个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以上资料缺失,个人请提交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单位请提交主管部门证明)。
③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设计建筑施工图、原设计结构施工图、结构竣工验收图等)。
联系电话/微信:152 0173 3840 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