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金九",一批与纺织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也将正式开始实施。例如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再扩容;美国要求原产香港货物必须标识为"中国";6类出口商品海关法定外抽检;浙江明确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规则和程序……今天就来盘点一下具体内容。
1.《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拖欠款项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2.浙江出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基准规定》公布了26张专用裁量表以及1张通用裁量表。同时规定了允许设区的市结合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及规模等实际,在裁量表确定的基础上调整(增加或减少)罚款金额,调整幅度(增加或减少的金额)为法定*高罚款数额的10%以内,调整后的金额不得低于或者高于法定罚款数额。
3.浙江明确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规则和程序
《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规则和程序,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司其职、信用监管的现代治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成本,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浙江针对互联网广告乱象明确了新要求
针对互联网广告乱象,新《条例》明确了新要求。如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审核含有链接页面的广告内容时,应当一并审核所链接的下一级页面中与前端广告相关的内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广告展示页面中标明广告发布者名称,明知或者应知存在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等。游戏广告不得含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还对房地产广告、化妆品广告、美容广告、纪念品广告和收藏品广告作出了特别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通过全省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违法广告。
5.浙江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曳
《浙江省公路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委托养护作业单位进行公路养护的,应当依法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养护作业单位并签订养护作业合同。省、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向社会公布高速公路路况水平。
6.6类出口商品海关法定外抽检
8月2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5号公告(关于开展2020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决定对2020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涉及28类进出口商品,其中进口商品22类,出口商品6类。一、进口商品:童装、文具、领带、丝巾、围巾、坐便器、洗碗机、空气净化器、打印机、电热水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监视器、垃圾食物处理机、电磁灶、机动车喇叭、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机动车制动软管、汽车内饰件、染料、颜料、着色料等。二、出口商品:仿真饰品、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毛绒玩具、电热水龙头等。
7.欧盟延长"暂停征收医疗物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政策
欧委会网站4月3日消息,应成员国及英国要求,欧盟委员会决定暂停征收自第三国进口医疗物资的关税和增值税。相关免税物资包括口罩等防护产品、病毒检测试剂盒、呼吸机、以及其他医疗设备。免税期自2020年1月31日起,有效期六个月。7月27日,欧盟对暂停征收进口医疗物资的关税和增值税决定进行了修正,将适用期限延长了3个月,至10月31日。
8.美国要求原产香港货物必须标识为"中国"
美国8月11日发布公告:自9月25日起,原产自香港的货物出口到美国必须标明来源地是"中国",而不能再贴"香港制造"标签。根据美国联邦政府公告,美国方面将给予产品制造商由通报当天起45天的缓冲期,也就意味此政策将从2020年9月25日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美国301调查贸易救济常见问题中,目前描述为"原产自香港或澳门的进口货物无需缴纳301附加关税"。若按9月25日的新规执行把港产货物的原产地标识为"中国",可能将面临同等的301附加关税。
9.孟加拉国等可在线申请特惠原产地证书
8月18日,海关总署公告称,自9月10日起试点运行"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面向孟加拉国、尼日尔、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东帝汶等5个国家签证机构开放在线签发特惠原产地证书功能,在线签发的证书以字母"E"作为首位编号。
10.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再扩容
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在前期各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自9月1日起,增加上海海关、福州海关、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武汉海关、长沙海关、拱北海关、湛江海关、南宁海关、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