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储备棉竞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我公司与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多次协商,并得到对方大力支持,同意增加中储棉总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月购买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税务局有关规定,每月报税完毕后(每月8日左右)可开具正常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张。
第二,正常购买的发票全部开具后,方可申请增购发票。
第三,税务局接到我公司申请后,派专人到现场核查。
第四,根据核查结果,税务局一般于每月15日左右通知我公司在核定的范围内购买新增的发票。
第五,若当月实际开具的发票数量小于税务局批准的数量,将影响我公司下月发票的增购申请。
第六,为避免月末集中开票,希望广大客户在每月27日前来我公司均衡办理结算开票业务,并尽可能地安排在当月中旬。
诚谢广大客户对中储棉总公司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