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央行声明表示,巴中两国的公共和私营企业在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可以自由选择使用人民币,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已经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促进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同时,考虑到*近本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巴经济走廊与中国的贸易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巴基斯坦国家银行预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将促使对华贸易大幅增长,这符合两国长远利益。
巴基斯坦统计数据显示,巴基斯坦从中国的进口额从去年的121.1亿美元跃升至152 0173 3840.3亿美元,其出口额从15亿美元增至17亿美元;巴基斯坦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逆差则从2012/13年度的40亿美元扩大到2016/17财年的120亿美元。
有经济学家表示,在双边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将减轻中国的外汇储备负担。
在以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方面,中国与巴基斯坦自6年前便开始做出相关努力。
201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签署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和1400亿卢比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在2014年12月续签该协议,旨在促进两国关于本币的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7年12月20日,负责监督履行中巴经济走廊计划的巴基斯坦内政部长伊克巴尔(Ashan Iqbal)首次透露中国正在寻求以人民币结算双边贸易,他在媒体吹风会上表示巴基斯坦正在考虑中国提出的一项以人民币取代美元结算巴中双边贸易的计划。
1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发表声明,*终确认了人民币在中巴贸易中作为结算货币的地位。
自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正式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成为继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后的第五种货币,其中人民币权重为10.92%,位列第三。人民币加入SDR,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综合国力和改革开放成效,特别是人民币国际使用功能的认可,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里程碑。
随着人民币储备货币地位逐渐被认可,越来越多的央行和货币当局把人民币作为其储备资产。2016年11月30日起,中国加快了使用人民币与其他国家进行交易结算的步伐,让人民币成为继美元和欧元之后的第三种全球储备货币。巴基斯坦央行这一举措有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