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工商部商业司撤销关税号为5201和5203的
公告号:106 (RE-2010)/2009-14
新德里,2012年3月12日
主题:撤销棉花(关税号5201和5203)出口禁令
1.根据152 0173 3840年外贸法案第五章以及2009-14外贸政策的规定,中央政府特此撤销2012年3月5日发布的No. 102 (RE-2010)/2009-1474公告,并对Sl. No. 161 A做出以下修正:
2. Sl. No. 161 A的棉花出口政策修改如下:
3. 根据2011年8月4日公布的No. 63 (RE-2010)/2009-14号公告及2011年8月12日的修正案No. 74 (RE-2010)/2009-14,出口棉花在获得外贸总局(DGFT)颁发的出口许可证(RC)后,30天内必须装运。因印度政府2012年3月5日 发布No. 102 (RE-2010)/2009-14出口禁令,因此装运时间限制有所延长。在3月5日前已取得出口许可证(RC),但还没有获取出口装运单(LEO)、税 号为5201及5203的棉花,在重新申请登记后可以获准出口,而且必须在30日内完成装运。
4. 外贸总局暂停发放新的出口许可证,放开日期另行规定。
5.2012年3月9日发布的58号通知适用于已获得出口许可证(RC)及出口装运单(LEO)的棉花。
(Anup K. Pujari)
印度外贸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