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北京中棉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分别在中国
一、对于我公司自行组织的资产竞卖活动,任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政府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均有权参与竞买。参与此次竞买的单位或个人统称为竞买人。
二、本次对外公开转让的资产是整体转让,不分割转让。整体转让的资产指中棉工业新疆棉业有限公司阿瓦提棉花加工厂,包括其现有4023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现有全部建筑物、地下消防设施及管网和加工设备。我公司已经委托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转让资产进行评估,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经出具鲁光评报字【2018】第B-048号《资产评估报告》。在竞买人缴纳10万元竞买保证金后,我公司将《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提供给竞买人,该《资产评估报告》记载了拟转让资产的详细情况。
三、本次对外公开转让的是实物资产,不是股权。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棉花加工厂棉花收购加工资格的行政审批。如果阿瓦提当地各级政府对棉花加工厂棉花收购加工资格有特殊规定,中棉工业新疆棉业有限公司阿瓦提棉花加工厂承诺全面配合《资产买卖合同》签约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已经缴纳10万元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是法人单位的,需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2018年7月2日下午2点准时到达北京海淀区万柳东路25号万泉商务花园8楼我公司会议室,向我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向我公司展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已经缴纳10万元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是自然人的,原则上由该自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2018年7月2日下午2点准时到达北京海淀区万柳东路25号万泉商务花园8楼我公司会议室。如果该竞买人本人确实无法到场,也可以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办理。受托人需要向我公司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向我公司展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已经缴纳10万元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2018年7月2日下午2点准时向我公司提交密封的《购买资产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二)。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购买资产报价单》需由竞买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竞买人为自然人的,《购买资产报价单》需由该自然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六、如果已经缴纳10万元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在2018年7月2日下午2点未准时向我公司提交《购买资产报价单》,视为该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我公司将在2018年7月5日前将10万元保证退回给竞买人(无利息)。
七、竞买人向我公司提交《购买资产报价单》记载的购买价格不低于鲁光评报字【2018】第B-04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百分之八十、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并且按照本补充公告第五条规定签字盖章的,该《购买资产报价单》视为合格报价单。如果竞买人向我公司提交《购买资产报价单》记载的购买价格低于鲁光评报字【2018】第B-04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百分之八十的,或在该《购买资产报价单》上附加任何条件,均视为该竞买人没有竞买诚意,该《购买资产报价单》属于无效报价单,该竞买人丧失竞买资格,我公司有权拒绝退回该竞买人曾缴纳的10万元。
八、2018年7月2日下午2点,竞买人向我公司提交合格《购买资产报价单》,我公司将当场宣读各个竞买人的报价。
如果出现二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报价相同、且共同为出价高者的情形,则由该共同出价高者当场进行竞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2万元,一经报价,不得撤回。竞买人当场可进行多次、多轮加价,直到出现*高报价者为止。
如果*高报价不低于鲁光评报字【2018】第B-04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则出价*高者为成功竞买人经报我公司上级单位审批通过后即为有效。
如果*高报价低于鲁光评报字【2018】第B-04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该出价*高者能否成为成功竞买人,需报我公司上级单位审批通过后方为有效。
九、我公司根据各个竞买人实际*高报价情况,制作《竞买人*高出价确认表》(格式详见附件三),各个竞买人必须在该《竞买人*高出价确认表》签字确认(竞买人为单位的,由该单位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竞买人拒绝在《竞买人*高出价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或签字后拒绝签署《资产买卖合同》,该竞买人丧失竞买资格,我公司有权拒绝退回该竞买人曾缴纳的10万元保证金。对于成功竞买人以外的竞买人缴纳的10万元保证金,我公司在2018年7月6日退还。
十、经我公司上级单位审批后,成功竞买人须在三日内与我公司签署《资产买卖合同》(格式详见附件四)。成功竞买人为单位的,由该单位委托代理人在《资产买卖合同》签字并按手印。成功竞买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本人在《资产买卖合同》上签字并按手印。该《资产买卖合同》一式四份,成功竞买人和成套公司各二份。
十一、签署《资产买卖合同》的竞买人必须在合同签署后三日内向我公司交纳100万元定金。竞买人缴纳100万元定金后,各方按照《资产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签署《资产买卖合同》的竞买人未按期交纳100万元定金,则视为该竞买人违约,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买卖合同》,无需退回该竞买人缴纳的10万元。
如果签署《资产买卖合同》的竞买人未按期交纳100万元定金,我公司有权按照本补充说明规定,与《竞买人*高出价确认表》记载的、有效出价*高的竞买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特此说明
北京中棉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