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据新华社消息,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包括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在内的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务院决定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均指出取消审批后,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棉花加工抽检、预警机制,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加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
从取消棉花加工资质认定后的要求来看,相关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简政放权不是简单取消审批,不是政府不管了,而是转变管理方式,采取更为管用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办法。同时,这也是对政府部门的督导,便于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
2001年,国家就颁布实施了《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对加强棉花市场监管,维护棉花正常流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推行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后,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2006年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对《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搞活棉花流通,淘汰一批规模小、设备差的棉花加工企业,实现棉花加工业的升级换代,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几年前,每到棉花收购季,各棉区总能看到小商、小贩开着拖拉机、推着木板车,挨家挨户收棉花,《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棉花加工企业都要过渡到用压力吨位400吨以上大型打包机,这给棉花企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棉花市场大浪淘沙,很多小企业都被市场所淘汰。在三年棉花临时收储政策退出,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试点推出后,内地棉区植棉面积锐减,大企业也面临着收购成本高,竞争力降低的窘迫局面。此时低成本的小企业重新焕发生机,甚至在一些村镇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