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是中央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新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落实 中央5 号文件的**个行动、**个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博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决策,抢抓机遇,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成立了相应 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了精河、金三角、综保区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纺织服装产业项目建设,2014年-2015年两年共支持资金 1.73亿元,其中:博州本级财政支持3000万元,为全面完成自治区确定的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
分县 市看,支持博乐市纺织服装产业资金152 0173 3840.21万元,精河县纺织服装产业资金13667.05万元,温泉县纺织服装产业资金263万元,阿拉山口纺织服 装产业资金1625.2万元。分项目看,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0650万元,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项目12个,补助资金3516万元,支持疆内 纺织企业出疆棉纱运费补贴和纺织企业使用新疆地产棉补贴2656.64万元,支持纺织服装企业电费财政补贴和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计128.31万元,支 持纺织服装企业新招录新疆籍员工岗前培训补贴315万元,支持纺织服装企业所缴增值税返还78.51万元。
2016年,博州要努力将金三角、综保区提升为新疆自治区重点园区,同时,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投资少、见效快的服装服饰、家纺、针织等终端产业,争取中央、自治区更多争政策和资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