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至11日,图木舒克纤检所对辖区内的15家
检查人员对不执行“一试五定”、收购超水棉、混等收购、混等堆放、不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异性纤维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向加工企业广泛宣传试点工作中棉花质量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引导加工企业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责任人,与企业签订了《棉花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企业自觉遵守各项质量法规和标准,不收超水棉,拒绝异性纤维入厂,采取措施防止排除异性纤维、不混等收购、混等加工,不虚高等级、虚高重量,做好棉花收购、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
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棉花加工企业15站次,覆盖率达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