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策性强,时间要求紧,州、县市财政部门通过组织参加视频培训、会议培训、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的学习。
二是及时拨付资金。按照自治区棉花价格补贴资金预拨方式,兑付对象采取先基本农户,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2014年开始分三批拨付的资金均能按自治区确定的补贴标准当天将资金分解县市并拨至县市财政部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按自治区要求时间进入兑付程序。
三是明确发放流程及监管责任。按照《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 市财政局、各乡镇财政所、各村都明确补贴兑付岗位责任人和工作职责。补贴发放前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并张榜公示,经逐级审核汇总后由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补贴 “一卡通”系统兑付补贴资金。
四是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在对棉花价格补贴资金的审核中,发现存在漏报面积、重复上报面积、上报不符合补贴规定的面积、棉花补贴种植面积录入与发 放信息不对称、“一卡通”基础信息录入操作不熟练、农户销售棉花没有到有资质的企业、没有取得合格的发票等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能密切配合,加强与农业、发 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五是确保资金发放规范、公平。财政部门对录入“一卡通”棉农籽棉交售量数据分析后,发现有棉花单产畸高现象,专题向当地政府进行了汇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科学确定棉花销售补贴*高单产,进一步规范棉花销售补贴发放工作,确保了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