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内地
1、因疆内贷款银行大多按放贷时间阶段性回收贷款,如1月底、3月底、5月份贷款回收额度分别达到30%、50%、70%,8月底实现又结零,贷款银行的风险降至低位。为了不影响2015年度收购支持贷款,疆内一些轧花厂在皮棉销售进度滞缓、皮棉售价与成本倒挂500-800元/吨并且对3-7月 份国内棉价触底反弹预期较强的情况下,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麻公司、贸易商甚至棉纺织厂等向商业银行等做质押融资,先行归还支持收购贷款(货权并不变 更),继续等待棉花市场“寒冬过去,春暖花开”。当然也有一些棉企考虑到质押融资利率比较高,认为棉价后期上涨的幅度很可能跑不赢贷款利息,有抓紧甩货回 收货款的现象,因此仅从回收贷款的比例并不能完全反映皮棉的销售进度。
2、2014年12月份前内地棉纺织企业采购新疆棉将按1:6或1:7发放1%关税内棉花进口配额的传言对纺企(配额数量约30万吨)、棉花经营商造成误导,新疆棉12月中下旬销量突然井喷。据了解,2014年11、12月 份因棉纺织企业采购资金普遍紧张,一些内地棉花经营企业、进出口公司等利用相对充裕的资金同棉纺织厂结成同盟,一方出资金,一方有申请配额资格,在“你情 我愿”中达成共识,棉花买卖合同一挥而就。有的棉纺织企业甚至同疆内棉企签订虚假合同,资金“一日游”,目的就是为了获得1%关税内进口配额,截至2014年12月底,疆内皮棉销售量达到152 0173 3840-190万吨。但随着2015年2月中旬有关部门下发2015年89.4万吨进口配额,“新疆棉+配额”的传言被打破,棉纺织厂、经营企业很可能“白忙活”,因此虚假采购合同能否*终执行有较大变数。
3、 由于棉纺织企业等买方资金普遍偏紧,一些新疆非贷款企业也顺应形式采取了赊欠、收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方式加快皮棉销售。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后,约定 棉纺织厂一个月或两个月内足额本息归还货款(有的合同则明确棉纱、坯布销售后回款),从而保证疆内棉花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还上支持收购贷款。笔者认为,这 样的皮棉实际处于“半销售”状态,合同执行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在销售统计中无法体现。从近两年来看,单纯采购并存积、销售皮棉的棉花经营企业越来越 少,大多是棉纺织企业(买方)需要,经营商到轧花厂询价、采购,只做了“代购”和提供资金支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