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第三批和第四批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5〕11号),自治区于2月16日下达阿克苏地区第三批预拨资金18.07亿元,截至目前,地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补贴资金累计达35.9亿元。
为确保资金及时兑付到广大植棉农户手中,地区财政已于2月17日将补贴资金分配下达到各县(市),此次预拨资金是依据自治区农业厅上报自 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基本农户棉花种植面积和籽棉产量向各县(市)分配预拨资金。核定全地区棉花种植面积796.32万亩,籽棉交售量205.04万吨,其 中陆地棉交售量152 0173 3840.76万吨、特种棉24.28万吨。其中:库车县31001.88万元、沙雅县40397.05万元、新和县24739.65万元、 拜城县67.87万元、阿克苏市23824.56万元、温宿县16843.54万元、阿瓦提县40116.54万元、乌什县279.2万元、柯坪县 3399.57万元。
本次预拨资金全部向所有棉花实际种植者兑付,兑付对象包括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除新和县,其他县(市)全部按面积兑付补贴,本次 预拨资金按面积补贴亩均补贴标准43.63元/亩,补贴后面积补贴标准达到267.63元/亩;按籽棉交售量陆地棉补贴标准为0.688元/公斤,特种棉 补贴标准为0.893元/公斤。新和县折算成籽棉交售量补贴标准后兑付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各县(市)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第三批预拨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已 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