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质监局要求,全区各级纤检机构要对棉花加工企业没有配备或配备实物标准不够的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利用新标准损害棉农利益的行为;强 化棉花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公检样品造假行为,要重点组织开展棉花加工企业样品、条码、重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涉嫌样品造假和调换棉包的棉花加工企业一 经查实,暂停或取消其公检资格,将企业信用等级降级;要严厉打击混等混级加工、样品造假、异性纤维、回潮率造假等问题,确保公检质量;要加强对“转圈棉” 等问题的针对性检查,保证国储棉入储质量安全。对在入储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将其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大监管力度;新疆自治区质监部门将继续会同 铁路部门加大对棉花加工企业公检后自行撕毁条码和运输超水棉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对汽运出疆棉花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撕毁悬挂条码、货证 不同行等质量违法行为,确保出疆棉花质量。
新疆全区纤检机构要继续开展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行动,以保障特殊消费群体为主题,继续开展阳光纤检进工地、进幼儿园、进学校活动,打击 制售劣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全区纤检机构将努力推进学生床上用品、民政部门、敬老院、福利院等单位实施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严格落实棉花生产加工 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促进絮用纤维制品生产活动规范化,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棉花质量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