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纺织用棉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纺织企业允许购买储备棉的*大数量,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继续审核参与储备棉竞卖交易企业资格和*大购买数量的公告》(2013年第9号)的规定,2013年3月底前已审核通过的 企业,其允许*大购买数量累计不超过其8个月的
二、由于储备棉竞卖以打“捆”方式销售,而每“捆”的吨数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企业所实际购买储备棉的累计数量难以与*大允许购买数量完 全一致。经有关部门研究规定,参与交易的纺织企业剩余允许购买量不足以购买任何一“捆”棉花时,允许其再购买一“捆”不超过200吨的棉花。
请各纺织用棉企业理性选择所需要的棉花,并合理安排购买进度。
特此公告。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