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国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从2005年度开始,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改革我国棉花质量检验体制。几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棉花质检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包棉加工企业已覆盖主产棉区,棉花加工业结构逐步优化,加工质量不断提高;仪器化、科学化的棉花质量检验体系基本建成,仪器化检验结果提高了棉花质量标识公信力,减少了贸易纠纷,降低了纺纱成本。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推行,给棉花产业各环节带来了深刻变革,虽然还面临一些困难,但实践证明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应继续推进,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2010年度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积*稳妥地制定小包棉企业退出计划。由于目前小包棉企业数量仍较多,强制退出可能影响就业,引发社会问题,经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当前对小包棉企业不搞“一刀切”强制退出,要按照“积*引导、扶大限小、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小包棉企业退出工作。产棉区政府棉花加工资格认定部门要对本地棉花加工业现状认真摸底,提出本省区小包棉企业退出时间表和工作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快安排退出,条件暂时不成熟的可适当延长过渡期,*晚不超过2014棉花年度结束(2015年8月底)。过渡期内加大“扶大限小”的政策力度,国家收储、铁路运输以及期货、电子撮合交易只允许大包棉参与,小包棉不得参与,农业发展银行原则上停止对小包棉企业提供贷款,同时引导小包棉企业通过转产或与大包棉企业重组等方式逐步退出市场。
(二)优化棉花加工业布局。产棉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棉花种植区域发生变化的地区要及时调整加工企业规划布局,确保全覆盖,不遗漏。产棉区政府棉花加工资格认定部门要根据《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大包棉加工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对效益低下、不履行质量义务的企业,要劝其退出,或实施兼并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三)完善仪器化检验体系。中国纤维检验局要抓紧出台全面采用仪器化质量指标体系的国家棉花质量标准,加快研究仪器化检验数据与棉纺产品质量的相关性,完善推广自动配棉系统,提高纺织企业采购大包棉花的积*性。要继续建设完善全国棉花质量信息系统,逐步纳入棉花购销存信息,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服务企业经营和国家调控的作用。有关行业协会和各地纤检机构要组织企业深入学习新标准,培训质量技术人员,指导企业按仪器化质量指标采购配棉。
(四)完善加工设备服务体系。供销总社所属中棉工业公司要牵头协调有关加工机械供应厂商,加强技术支持,进一步完善取样设备,确保样品真实性和加工环节质量检验指标的准确性。棉花仓库、铁路站点等要加快配备适应大包棉需要的运输车辆、装卸设施、搬运和码垛设备,方便大包棉运输和保管。中国棉花协会加工分会要制定和完善新型棉包包装材料标准,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保证棉包物流环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