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等八类食品共计152 0173 384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
此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包括:大玉兰片蔬菜干制品、黄辣丁鱼(淡水鱼)、高粱白酒、粉条(淀粉记淀粉制品)、面包、干笋子、大米等。
据了解,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并将不合格产品情况**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后,泸州市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