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员饮食安全,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日前成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食品安全督查组,组织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供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社会供餐单位,督促指导社会供餐单位进一步规范餐饮安全操作和配送流程。
疫情发生以来,该局进一步明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餐饮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扬州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食品餐饮安全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自主供餐隔离酒店管理、委托第三方社会餐饮供餐管理、餐饮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和用餐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明确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要求将《指引》广泛张贴在自主供餐隔离酒店和委托第三方社会餐饮的操作间和公共场所,做到餐饮从业人员人人知晓并严格执行。同时,向社会公布全市26家具备集中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名录,引导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确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时,如观察点不具备供餐条件,优先选择具备集中配送资质的第三方餐饮单位订餐,切实保障观察点人员餐饮供应和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餐饮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餐饮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首要工作,主动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及时掌握辖区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信息和供餐信息,指导督促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该局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督查主城区内供餐单位26家次,立案查办社会供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5起,监督检查情况已及时反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49家次,及时督促整改食品安全管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