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调整

百检网 2021-12-20

图源Pixabay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管理,封堵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被虚假宣传的漏洞,3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的公告》,提出拟调整18项功能声称表述、拟取消3项保健功能和待进一步研究论证6项保健功能。3月29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政策解读及信息发布”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表示,下一步,总局将通过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特别提醒区,特别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措施进一步治理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欺诈消费者等问题。

  保健食品功能声称部分调整或取消

  国家市场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为提升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的科学认知和准确判定,避免与药品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混淆,在对不同历史时期批准的保健功能进行梳理汇总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医学、药学、食品、营养等领域专家多次论证,研究提出了调整保健功能的意见。其中,首批拟调整功能声称表述的保健功能包括免疫调节、抗疲劳、改善骨质疏松、改善胃肠功能、减肥、美容等。功能声称表述调整发布后,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书持有人或授权生产企业可直接调整其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中的相关功能表述,无需单独申请变更注册,已上市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处于受理审评审批过程的,审评机构将直接调整功能声称,申请人无需补正。

  拟取消的保健功能包括改善皮肤油分、促进生长发育、促进泌乳、抑制肿瘤、预防青少年近视等。专家论证认为,部分现有保健功能声称与现行的保健食品监管定位和健康需求不契合,特别是针对少年儿童、孕妇、乳母等特殊人群的保健功能应当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该部分保健功能应予取消。同时,应当取消过往历史时期曾批准过但现已不再受理审评审批的保健功能。自发布取消上述保健功能之日起,相关产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生产的保健食品,不涉及质量安全的,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受理、审评审批上述保健功能。

  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的保健功能包括辅助降血脂、降血糖、降血压、促进排铅等。专家论证认为,因监管历史沿革,现有部分保健功能声称和评价方法容易与药物疾病治疗混淆,建议对现有部分功能声称的定位、表述以及相关功能评价方法进一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有媒体通过搜集广东市场上部分份额较高的直销保健品企业安利、康宝莱、康美药业、九*生物(香雪制药旗下企业)和广东太阳神共计52种可直销保健品(包含未查到批文的保健品),结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数据库数据梳理后总结发现,除了其中两种无保健食品批文的产品外,若按照“征求意见稿”要求,上述直销渠道流通的50种保健食品,均要在功能表述上面临调整,其中涉及“论证是否保留功能”的产品为6个,因部分功能可能取消而退市的产品为0个。在“论证是否保留功能”的产品企业中,如新涉及的产品*多,该公司可直销的保健食品为13个,但“论证是否保留功能”的产品就有4个,占该公司直销产品30.7%;安利涉及一种产品,功能系“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太阳神产品为1个,主要为调节血脂。

  保健食品标签拟设特别提醒区

  新闻发布会上,周石平介绍,从近年来保健食品抽检、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来看,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逐年升高,与国际相比,我国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相对较高。欺诈和虚假宣传是一个社会顽疾,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取证难、认定难,需要社会各方综合治理。他认为,专项整治关键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加大对非法添加打击力度,强化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处置,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全面“体检”,监督企业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出的几点具体措施包括:保健食品标签上将设置特别提醒区,特别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内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对不同历史时期批准的保健功能进行梳理、论证,调整部分保健功能声称,取消与现有功能监管定位不符、与现有健康理念和保健需求不契合的保健功能,避免与药品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混淆;研究进一步强化企业功能声称主体责任、企业自我申明、自我承诺的制度设计,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大浪淘沙的市场自净作用。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和消费提示,多途径多方式向消费者普及“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等健康知识,提升消费者对违法行为的识别力、抵制力和免疫力,引导消费者明白消费。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据了解,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历时一年半的整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案件5.8万余件(据不完全统计,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案件占比达94%以上),货值33.2亿元。2019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截至3月1日,共立案4865件,案值达51.7亿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司长刘敏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刘敏介绍,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查处食品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858件,占查办广告案件总数的9.3%,同比增长23.7%,罚没金额6010万元。其中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26件,罚没金额152 0173 3840万元。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以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对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跨地区违法广告案件的统一调度指挥,挂牌督办重大案件,集中曝光四批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二是进一步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测,压缩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转办时间,互联网广告监测线索实时派发,传统媒体广告抽查监测线索派发时间由30天缩减到15天。

  三是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总局近期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特别是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互联网广告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严格“三品一械”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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