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说,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效缓解贸易摩擦,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对纺织行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鼓励纺织企业“走出去”予以专项资金支持。
《通知》明确指出,**,资金将用于支持纺织行业实现技术创新,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对纺织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研发、产业聚集地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以及纺织服装自主品牌建设与推广给予必要的扶持。重点支持纺织行业产品与技术研发、高新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质量检测和标准制定、品牌建设与推广、信息提供和管理人才培训、现代物流和纺织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第二,资金将支持海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为纺织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环境平台。第三,资金将支持有实力的纺织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设厂,实现原产地多元化。重点鼓励有配套基础的纺织服装企业集群式进入境外纺织工业园区投资办厂。
《通知》说,对于支持纺织行业技术创新,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和建设内容,给予一次性无偿资助。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还将负责纺织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审计监督和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财政部将全额收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涉嫌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