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各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企业: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出疆棉运费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新财建〔2013〕42号),为便于企业申报2020棉花年度(以下简称2020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提高补贴审核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标准为500元/吨,标准棉包重量统一按0.227吨计算。补贴申报和审核工作,采取电子和纸质要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2020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范围是: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生产加工、并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运输出疆的新疆地产棉花。
一、补贴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工作的总体安排
1.2020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材料主要实行电子化管理,除少量指定的核心要件提供纸质件外,其他单据一律以电子形式(PDF文件格式,每张扫描件像素精度在300dpi以上,下同)报送。
2.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在中国棉花信息网(网址:www.cnce.cn或www.baijiantest.com)建立“2020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向申报企业提供免费电子申报平台,受理企业电子申报材料。
纸质要件由申报企业报送至: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代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601室,邮政编码:830000。收件人:李婕,电话:400-101-7153。
3.补贴网上申报受理期限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纸质要件报送受理期限为: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以纸质件送达时间为准)。申报企业必须在以上规定时限内完成补贴申报,若超过申报受理时限自治区财政厅将不予受理,造成无法取得补贴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4.请各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入“2020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在“运费补贴申报”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出疆棉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上传材料不强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但必须在被扫描的纸质件上加盖企业公章。
5.根据《出疆棉运费补贴操作细则》(新财建〔2013〕42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出疆棉花运费补贴对象为出疆棉所有权人,非出疆棉所有权人代理申报的自治区财政厅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
1.企业注册基本信息
申报企业**进入中国棉花信息网“2020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完成企业信息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中填报的银行账户是财政补贴资金拨款账户,请务必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2.铁路出疆棉运费补贴电子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企业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2020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进入“2020年度铁路补贴申报”系统,按照操作说明以“批”为单位,录入铁路运输出疆棉花的信息,上传规定的原始票据电子扫描件(PDF文件格式),具体包括:棉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第3联、装车清单、出疆棉花销售增值税发票、棉花购销合同、移库棉异地存放仓储合同和入库凭证。单批棉花信息录入后,应进行“确认”操作后再录入下一批信息,否则相关数据无法汇总进入补贴申报表。
3.公路出疆棉运费补贴电子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企业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2020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进入“2020年度公路补贴申报”系统,以“批”为单位,录入公路运输出疆棉花信息,上传规定的原始票据电子扫描件(PDF文件格式),具体包括:公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出疆棉花销售增值税发票、棉花购销合同、移库棉异地存放仓储合同和入库凭证。单批棉花信息录入后,应进行“确认”操作后再录入下一批信息,否则相关数据无法汇总进入补贴申报表。
(三)补贴申报表打印
所有批次棉花出疆信息录入完成并核对无误后,进行“总确认”操作(操作功能9月20日开放)。录入信息一旦进行“总确认”操作,将无法更改,请各企业一定注意!申报企业点击“总确认”或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后,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材料打印过程中系统会在报表上自动添加水印,请正确操作,确保所有打印出的纸质报表水印完整。
纸质的《企业情况表》、《2020年度出疆棉公路(铁路)运费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2020年度出疆棉公路(铁路)运费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和《2020年度出疆棉公路(铁路)运费补贴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四)纸质申报材料要件报送要求
申报企业需报送要件具体包括:企业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表、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出疆棉运费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铁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第3联、装车清单(原件)、公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公路运输出疆棉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原件)。企业提供的所有纸质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纸质材料请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装订位置统一在左侧,并制作封皮,封面要标明企业名称和棉花运输方式;装订顺序依次为企业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单批棉花对应的运输出疆原始凭证〔铁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第3联、装车清单(原件);公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公路运输出疆棉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原件)〕。
(五)申报环节的其他注意事项
1.规定时间范围以外生产或运输出疆的棉花不予安排运费补贴。申报补贴时,重量单位为“吨”,金额单位为“万元”,审核发现单位填写错误的批次将不予安排补贴。
2.通过公路运输出疆的棉花,运费补贴申报企业应当与出疆棉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上的企业名称一致,并且是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上购买方或销售方中的其中一方。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开具方必须与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上的运输单位名称一致。(如有特殊原因导致不一致请做出情况说明);通过铁路运输出疆的棉花,运费补贴申报企业应当与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的企业名称一致(如有特殊原因导致不一致请做出情况说明),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必须由乌鲁木齐铁路局所属货运中心出具,装车清单和其他装运凭证必须由各铁路发运站点出具,其他单位出具的以上票据一概视为无效,对应批次的棉花不予补贴。
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启动公路运输出疆棉花“库对库”核查方式的通知》(新财建〔2016〕258号),申请运费补贴的公路出疆棉花必须纳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公路运输第二方监管网络体系,并接受规范监管。
4.请各申报企业关注新疆财政厅门户网站(网址:www.xjcz.gov.cn)、 中国棉花信息网(网址:www.cnce.cn或www.baijiantest.com)公布的出疆棉运费补贴审核结果和有关信息。
5.申报企业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信息案件企业名单,将取消该企业享受本年度出疆补贴政策资格,并不予安排运费补贴。
二 、补贴审核程序
出疆棉花运费补贴审核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引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和第三方中介机构成立出疆棉运费补贴审核小组,共同完成补贴审核工作。审核流程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
(一)初审
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重点核查申报企业申报资料是否符合《2020年度出疆棉花运费申报注意事项说明》申报要求,若存在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将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 (网址:www.cnce.cn或www.baijiantest.com)“2020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进行公示通报,同一企业累计*多通报一次,若企业未按通报结果完善申报资料,将直接进入复审、终审环节。
(二)复审
初审结束以后,审核人员将逐批对棉花产地、生产时间、运输出疆时间、运输出疆数量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同一批次棉花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同一铁路货物运单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等问题。复审期间审核人员将前往铁路、税务及监管仓库等第三方单位对企业的申报补贴材料中增值税运输发票、铁路货物运单、装车清单等进行10%-20%比例的随机核查。
(三)终审
复审结束以后,审核人员对复审结果进行再次复核确定终审结果。终审工作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将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网址:www.cnce.cn或www.baijiantest.com)“2020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对申报企业审定结果和审核单位审定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次年1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将分批向企业拨付运费补贴资金。
三、违规处罚
1.申报企业须严格按要求申报补贴,严禁弄虚作假。补贴审核时或资金拨付后如发现企业存在故意利用 “重复申报、虚假申报、提供虚假票据、篡改原始单据”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永久取消该企业及其主要出资方享受各项财政补贴政策的资格,并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2.企业重复录入申报补贴的棉花批次,导致申报件数之和超过加工码单件数,不管出疆业务是否真实发生,剔除过错方整批申报件数。若无法判定申报双方过错方时,剔除双方各自整批申报件数,不予安排运费补贴。
3.补贴申报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准确认定棉花出疆信息或影响补贴审核工作正常开展的,对相应批次棉花不予补贴。
4.铁路申报时,装车件数要严格按照装车清单对应该批次件数录入。录入铁路货物运单上的车皮件数导致申报件数大于该批次装车清单实际运输件数的企业,一经发现将按照弄虚作假处理,不予安排运费补贴并没收相关申报资料。
5.对于通过签订购销合同销售2020年度新疆棉的企业,有关购销合同或证明材料上要注明运费补贴申请企业的名称,购销双方应在补贴申报前进行协商,分清各自申报的棉花批次,并书面约定申报方。同一批次棉花如出现两家或多家企业同时申报、重复申报,按重复申报金额的两倍扣减违约方棉花的运费补贴。
6.对于通过签订购销合同销售2020年度新疆棉的企业,有关购销合同和购销发票上的批次重量,购销双方应在补贴申报前进行协商,分清各自申报重量,并书面约定申报方。同一发票号如出现两家或多家企业同时申报、重复利用票号导致超过发票面额吨数,扣减双方超过面额重量对应棉花的运费补贴。
四、联系咨询方式
1.政策支持及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400-101-7153 010-59338742 010-59338627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纸质材料申报。
联系电话:400-101-7153
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附件:
附件:
2020年度出疆棉花运费申报注意事项说明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2020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通知及注意事项做好补贴申报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补贴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装订位置统一在左侧,并制作封皮。材料装订应结实稳固。对于材料装订不规范、不规整,或因装订不牢固导致材料到达后散乱等情况,一律不予审核,按照文件第三部分第3条的规定不予补贴。
(一)铁路运输补贴申报资料
(1)封皮。封皮须标明企业名称、棉花运输方式、棉花生产年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注明共多少册,并在每册注明当前册数。
样例:2020年度铁路出疆棉运费补贴资料
企业名称: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
共计16本
16-1(**本)
特别注意:申报材料按照棉花生产年度分开装订,封皮上的年度为棉花生产年度。
(2)装订顺序依次为企业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单批对应的运输出疆原始凭证[铁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装车清单(原件)。
特别注意:单批申报明细表不能与相应附件分开装订。
(3)应严格按照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中标识码的顺序依次排序装订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否则不予审核。
特别注意:对于申报批次较多的企业,请企业慎重考虑录入系统的棉花批次顺序,系统会根据录入棉花批次的先后顺序对标识码进行排序,因此需要企业按照*后装订顺序确定录入棉花批次次序。
(4)单批铁路原始凭证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A)、铁路货物运单(B)、装车清单(C)按照ABCABC顺序装订,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审核。
特别注意:对于一个装车清单有多个批次的情况,在装车清单只有原件一张的情况下,允许其中一个批次用原件,其它批次复印进行装订。
(5)装车清单上的车皮号和施封号须与铁路货物运单一致,不一致将给予剔除处理。
(6)铁路货物运单号须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备注栏中的货票号一致,不一致将给予剔除处理。
(7)当一个批次拆批运输时,须企业提供被拆批次对应的多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装车清单,如提供不全将作剔除处理。
(8)铁路货物运单纸质材料要求第3联,非第3联将给予剔除处理。
(二)公路运输补贴申报资料
(1)封皮。封皮须标明企业名称、棉花运输方式、棉花生产年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注明共多少册,并在每册注明当前册数。
样例:2020年度公路出疆棉运费补贴资料
企业名称: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
共计5本
5-1(**本)
特别注意:申报材料按照棉花生产年度分开装订,封皮上的年度为棉花生产年度
(2)装订顺序依次为企业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公路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单批对应的运输出疆原始凭证[公路运输出疆棉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原件)]。
特别注意:单批申报明细表不能与相应附件分开装订。
(3)须严格按照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中标识码的顺序依次排序装订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否则不予审核。
特别注意:对于申报批次较多的企业,请企业慎重考虑录入系统的棉花批次顺序,系统会根据录入棉花批次的先后顺序对标识码进行排序,因此需要企业按照*后装订顺序确定录入棉花批次次序。
(4)单批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装订顺序须与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展示顺序一致,否则不予审核。
(5)当一个批次拆批运输时,须企业提供被拆批次对应的多张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原件。
(三)打印的报表必须包含水印,无水印的报表将不予审核。报表包括企业情况表、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
(四)装车清单要求原件,发运单位必须盖章;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要求原件,新疆、内地仓库必须都加盖核查章。铁路货物运单、装车清单、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不能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位置上有相应单位的有效印章,否则作剔除处理。
(五)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避开重要信息审核点。无公章将视为无效,重要信息审核点被遮挡影响审核的将作剔除处理。
(六)上传的电子文件须清晰,并且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系统上传的资料须与申报批次相符(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移库棉异地存放仓储合同、入库凭证、铁路棉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棉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铁路货物运单、装车清单)。
二、申报补贴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路运输以内地仓库核查日期为准。拆批导致跨年度的批次,余件只能在下个年度继续申报。如企业仍提交补充声明并提供相应余件的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将作剔除处理并没收申报资料,取消下个年度对该批次余件的申报资格。
(二)铁路申报时,货物运单号、发站、到站、承运日期须严格与铁路货物运单一致,注意货物运单号的大小写字母,不得填写“ * ”号,如不一致将作剔除处理。
(三)公路、铁路申报时,录入项目须与系统上传文件、纸质报送文件一致(批号、货物运单号、购销发票号、运输增值税发票号等)。
(四)申报企业须提供与申报批次相关的购销合同和购销发票,如购销合同、购销发票中双方均与申报企业无关,将作剔除处理。
(五)若企业在装订时附有情况说明,出疆棉运费补贴审核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审核期给予适当的审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