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不良贷款清收、转化和处置工作还提出了五项措施:一是夯实底数,制定清收处置预案,结合实际,筛选确定不良贷款清收重点企业和重点科目,实行重点清收;二是有效运用表外欠息减免政策清收不良贷款,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要本着“减免表外欠息与清收不良贷款挂钩、少免息多收本,减免一定比例的利息、清收相应比例本金”的原则,积*清收不良贷款;三是积*开展以物抵债工作,要认真做好抵债资产评估,防止不切实际的高估,而且要有专人进行管理和经营,加快对抵债资产的处置;四是切实完善呆账核销工作程序,建立核销项目内部审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五是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法律手段,并加强胜诉案件的执行工作。
截至2005年,农发行不良贷款率下降7.33%,不良贷款下降458亿元,实现了不良贷款“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