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棉花收购资金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各级农发行和有关金融机构要继续做好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确保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帮助区内棉花收储、加工企业做好新棉收购。各棉花经营企业要通过自筹、贷款、联合等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棉花收购需要。各地要引导棉农不赊销棉花,避免利益受损。对“打白条”的企业,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做好棉花收购工作
抓好棉花收购工作是做好棉花工作的首要环节。受国际棉花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区新年度籽棉收购价格初步呈现高开走势。各级政府一定要从维护我区棉花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大局出发,全力以赴抓好新棉收购,确保新年度棉花工作顺利进行。要采取综合措施,主动宣传引导,稳定新棉收购价格,维护新棉收购秩序,防止人为炒作。各级供销社棉花经营企业要根据新棉收购的新形势,发挥自身优势,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质量标准,做好棉花收购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不打白条。
三、强化棉花市场监管
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抢购棉花、哄抬物价等经营行为,维护棉花市场秩序。要取缔非法经营,依法查处没有取得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棉花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已取得棉花加工资格的企业、单位,要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具备条件的方可加工棉花。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小轧花机、小皮辊机、土打包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
四、做好棉花运输工作
铁路运输部门要加强新棉运输调度,及早安排好铁路调运计划,保证我区棉花销得出、运得走。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棉花出疆运费补贴政策,保证新疆棉花企业享受运费补贴政策,提高新疆棉花竞争力,加快新疆棉花销售。
五、切实保证棉花质量
各地、各棉花经营企业要积*引导和帮助农民做好分摘、分晒、分存、分售工作,降低棉花在采摘、运输、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含量,提高棉花质量。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棉花经营各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混等混级和包装无质量标识及质量与标识不符、货证不符等违反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鼓励和督促棉花加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按照真实质量等级标注标识,做到标识齐全,货证相符。
六、加强棉花安全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棉花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排除新棉收购、仓储、加工、运输、经营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确保棉花安全。要加强对棉农的教育,提高棉农的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管理棉花,安全运输棉花,做到快收购、快加工、快销售,防火、防盗、防破坏。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预测预报,科学指导棉农抢收棉花,避免灾害性天气对棉花采收工作造成危害。 (新疆自治区棉花协会)